江西:技工院校連續三年未招生專業視為停辦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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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陳陽、實習生莫迪報道:為規范我省技工院校專業設置,提高與主導產業匹配度,推動我省技工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近日,省人社廳研究制定了《江西省技工院校專業設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專業設置應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
《辦法》明確,技工院校專業設置應具備多項基本要求:符合區域產業發展規劃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符合技工院校專業發展特色和長遠發展規劃,市場調研充分,專業定位準確,就業前景好;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的專業技能人才培養方案;有完善的教學管理條件和專業開設必需的經費、校舍、設施設備、實驗實訓場所、圖書資料、數字化教學資源等基本辦學條件,保證每位學生有實訓工位;具有與開設專業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相對穩定,能滿足教學需要的教師隊伍;有符合技工院校設置標準規定數量的校企合作企業。
技工院校設置專業前應開展專業調研
技工院校設置專業前應開展專業調研。技工院校應通過對行業企業的調研了解社會對本專業技能人才在數量、結構和崗位能力需求等方面信息;通過對其他技工院校的調研了解該專業開設經驗;通過對國家和地方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及政策了解產業發展要求以及發展趨勢與前景;通過對國家職業分類大典和職業標準分析了解專業設置的職業起點;通過對適齡學生及家長的調查了解專業報讀需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形成專業設置可行性分析報告。
進行專業設計。技工院校應根據《國家技能人才培養標準編制指南(試行)》和《一體化課程規范開發技術規程(試行)》等規定,明確設置專業名稱與專業代碼、招生對象和基本學制、培養目標、培養規格、職業資格、課程體系、教學時間安排、教學實施與保障、教學評價等內容,形成完整的技能人才培養方案。
組織評審論證。在規定時間內,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技工學校向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新增專業設置,提交《江西省技工院校專業設置申報表》和專業設置可行性分析報告、技能人才培養方案等材料。省、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申報材料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從技工院校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抽取若干名專家對新增專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論證,必要時進行現場評審,對評審通過的新增專業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布。
專業整改達不到要求將暫停該專業招生
《辦法》指出,專業辦學過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責令整改,整改仍達不到要求將暫停招生:達不到基本教學條件要求;教學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人才培養明顯不適應社會需求,就業率連續兩年低于70%、對口就業率連續兩年低于50%;專業檢查評估不合格的。連續3年未招生專業視為停辦專業。停辦專業再次招生應按《辦法》規定條件和程序重新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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