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內收6張罰單,3人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光大證券回應
來源:
新京報
2023-08-03 06:22:24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胡萌)8月2日,光大證券廣東分公司及多位從業人員收到來自廣東證監局出具的六張罰單。
具體來看,光大證券廣東分公司管理的云浮新興荔園路證券營業部存在多個違規行為:一是原負責人張林開、員工李國新、葉鎮華等人協助客戶出借證券賬戶為他人融資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戶違規承諾承擔損失。
二是部分員工存在向客戶提供科創板測試題答案、索要客戶證券賬戶密碼、向客戶發送回訪問題、提供答復口徑等情形。
三是未按規定及時向我局報告客戶集體投訴等重大事項。
廣東證監局認為,光大證券廣東分公司對營業部的合規管理、廉潔從業內部控制失效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上述違規行為同樣反映出光大證券云浮新興荔園路證券營業部合規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完善。因此,該營業部被采取責令自本決定下發之日起1年內,每6個月開展一次內部合規檢查,并在每次檢查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合規檢查報告。
此外,從業人員葉賢升被出具警示函,原營業部負責人張林開、員工李國新、葉鎮華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光大證券相關負責人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針對上述事項,公司高度重視,已第一時間責令廣東分公司及相關營業部對業務開展及合規管理進行自查整改,并啟動對相關人員的調查問責。同時,公司將引以為戒,在全司范圍內持續強化專項自查整改以及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合規培訓,不斷完善內控合規制度建設和執業行為管控。
編輯 岳彩周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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